参见:东京15区和东京市
江户时代,东京还称为江户时划定了“朱引(日语:朱引)”线,朱引以内的区域等同于行政上的市区。1869年(明治2年)东京府成立后,以皇居为中心划定新的朱引界线,将朱引以内的区域划定为“市街地”、以外则称为“乡村地”[1];同年3月16日,将朱引以内区域划分为50区,1871年(明治4年)6月再重划为44区(朱引内四十四区制)[1]。
1878年(明治11年),日本政府制定《郡区町村编制法(日语:郡区町村編制法)》,依据该法,东京府内以皇居(当时称为“宫城”)为中心的市中心地区划分为麹町区、神田区、日本桥区等15区。1889年(明治22年)于15区施行市制而成为东京市,隶属于东京府之下。明治时代,明治通内侧为东京市,外侧为南丰岛郡涩谷村(日语:渋谷村)等町村。当时的东京市大致上包括了今日千代田区、中央区、港区、文京区、台东区全域,与部份新宿区、墨田区、江东区的范围。
1932年(昭和7年),周边82町村被编入,因此原有的15个区加上重新划分的20个区,成为35区。今日的东京都区部之疆界,大致上就是与当初的东京市35区相同。1943年(昭和18年)东京都制(日语:東京都制)施行,东京府与东京市遂整合为东京都。
1947年(昭和22年),在驻日盟军总司令部(GHQ)的指导下,东京都的35个区先在3月15日整并成22个。接著同年5月3日《地方自治法》施行后改制为特别区,其自治地位一并予以提升。同年8月1日,练马区自板桥区独立设区,形成现在的东京23区。